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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3月的一天下午,毛澤東等人來到瑞金石水圩。剛踏進圩口,就看見十幾個戰士圍在一間百貨商店前,嚷嚷著要商店立即停業,貨物全部充公,店鋪要燒掉。老板娘嚇得啼哭求饒,圍觀的 群眾也露出困惑的神情。
見此情景,毛澤東上前詢問。原來,這間百貨商店是一位姓陳 的商人開的,開店資本為1000元(銀元),其中,700元是陳老板自己的,300元是當地土豪廖得山強行人股的,股金占三成,分紅 利時卻要得一半,紅軍戰士據此認為這是一家土豪店。
這時,圍觀的群眾越來越多。毛澤東讓宣傳員取來一些《告商 人及知識分子》書散發給圍觀群眾,并讓他向群眾宣讀:“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工農紅軍保護城市商人的正當交易和正常生活,對資本不 上千元的商人不籌軍餉,不沒收貨物財產。”
“那這間百貨店怎樣處理呢?”有個戰士問。毛澤東告訴小戰 士,我們必須按黨和紅軍的政策辦,紀律規矩是我們工作的根本依據定了規矩就要照著辦。在沒收財產這個問題上,我們要根據規則,
把土豪強行人股的300元沒收充公,其余700元是陳老板的, 屬于小商人的財產就不能沒收,更不能燒商店。即便店鋪是土豪的店鋪, 但這里民房連著民房,如果燒起來,周圍的店鋪民房也會被燒掉, 群眾的生命財產將會受到嚴重損失,這也是肯定不行的。共產黨是 為老百姓謀利益的,紅軍和老百姓是一家人,保護群眾利益是第一 位的。
就這樣,一場風波轉瞬平息了,但“黨的政策是保護群眾利益的” “紅軍是講紀律的部隊,也是老百姓的軍隊”等消息很快就在周邊傳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