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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12月14日,在全國抗日救亡浪潮的推動和紅軍第三次 反“圍剿”勝利的影響下,國民黨第二十六路軍一萬七千余人,在趙博生、董振堂等的領導下,在寧都舉行起義,全部加人紅軍。隨后, 董振堂被任命為改編后的紅五軍團副總指揮兼第十三軍軍長。從此, 董振堂成為紅軍的優秀軍事指揮員。
1932年4月,董振堂加人中國共產黨。人黨后,他決心把自己 的一切獻給黨,獻給人民。一天,他對第十三軍政治委員何長工說: “何政委,共產黨人不能有私產。我在舊軍隊中還有一點積蓄,存在軍需官那里,把它拿出來全部分給戰士吧!”何長工勸他說:“你辛辛苦苦搞了一輩子嘛,這點積蓄,是不是留下一部分,給你家老人養老?”
董振堂堅持說:“那我就全部交黨費!”
何長工解釋說:“你是個新,交黨費,黨也不會全部要你的。 你還是留一部分給老人吧!把三分之二交掉,留三分之一。”
幾次爭來勸去,最后兩人商定的結果是,董振堂同意留五分之一,大概是300塊銀元。就這300塊銀元,董振堂也原封不動地讓警衛員高志中保存,他自己一塊未動。遇到生病的戰士,他就讓小高拿出一些來,給他們補養身體,一直到長征路上才用完那300塊銀元。
這件事,何長工曾向毛澤東作過匯報,毛澤東也說:“不要全交嘛!寄些給家里,留一點自己用。”何長工把毛澤東的話轉告董振堂時,董振堂說:“革命了,個人的一切就交給黨了,還要錢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