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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才(1916—1946),陜西澄城人。1937年在山西參加八路軍,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班長、連長、副營長等職。1941年12月不幸被日軍俘虜,送往東北做勞工,受盡折磨。1942年9月逃離東北。1943年回到晉西北抗日根據地,在八路軍某部任團參謀長。1946年7月間帶兵與閻錫山三個團的兵力在太原、汾水作戰,壯烈犧牲,時年30歲。
我已經歷得多,什么都無所謂了
(獄中給哥哥的信)
半月前曾分別寄渝申新章劍慧先生轉施之銓先生轉錫鐵樵兄及京張、震國先生處三信,不知收到否?信內曾分別請寄款及留交款,現在如還未辦,都請不必辦吧,因為人事又有變動了。
幾年來想到你的時候,總覺你是一個善良的兄長。雖則我們之間隔開一段距離,但這是另一方面的事,就手足之誼來說,我是很覺內疚的。記得逃警報的時候你的兩句詩是“貨殖為求慈母喜,時難倍覺弟兄親”,當時我讀了竟仍懵然,現在才體會到你的心情,也才了解到自己的稚氣。
想到母親,我也很覺有罪,當時我偶而回家,總是淡然的,記得母親說過我是“啞吧[巴]”,真是的,為什么我不能體念到老人家的心情呢?這自然是時代的距離,可是對于偉大的母愛,竟能這樣淡然忘之嗎?想來想去,我覺這仍是由于稚氣所致(這決非想掩飾,確系實情,至少是此時作如此想法)。此外我還檢討出我從父母繼承到的性格。從父親那里繼承到了淡泊和大度,從母親那里繼承到了扶弱抗強,這些在后來我走的道路上都曾起過積極作用的,也可說是二老給我的寶貴產業,我會好好保存和發揚它的。
現在我沒有什么可以安慰母親了,說我還活著嗎?然而何時可以回家呢?想來還不如不提起,也許可以省掉一番傷心吧。今后還請你繼續替我多盡一些責任,衷心感謝你!
我和華相處幾年,始終未能好好體諒她過,沒有幫助她,慰藉她,而總是冰冷和又有不決絕的樣子,雖則基本的成因不在我(當然更不能責她),但以我們之間的處境,學力,等等來說,我也應該負起沒有積極主動地設法改善我們的生活的責任來,從而我也應對她致衷心的歉意。
現在我有三點意見要對她說——這是幾年來的私心,總沒有機會吐露出來,現在所以寫了一封信又寫一封,也是恐怕信有遺失,不易達到她手的原故。我的意見是這樣的:(1)我無歸期,請她早作打算,不必呆等。說起來似乎很不適合,其實是很合理的,盡這樣等下去,到何時是了呢?固然辦起來是不容易的,所以我又想到第(2)希望她能找點無論什么事做做,從此走出家庭,并謀自立。(孩子請嫂嫂或誠姊代照顧一下。)如果她愿意而又能夠設法到我的老友們那里去找事做去,那就更好了。(3)新(馨)兒長大務必送到我的老友們處去教育。這三點希望全家人幫助她,說服和開導她,我衷心感激你們!
清姊的婚事后來如何解決的呢?提起這事我就很難受,我愿這事已經完滿解決,那么就可減低我的“遺憾”了。
家里其他人的情形不明了,也無話可說,只望大家生活得好,有發展,不必記掛我。我已經歷得多,什么都無所謂了。侄兒們有書可讀固好,否則也應早點各自奔前程。
目前我身體還很好,生活也不差。除夕偶爾謅成了一首七律,附抄在這里也可見心情一斑。“不悲身世不思鄉,百結愁成鐵石腸,止水生涯無節日,強顏歡笑滿歌場,追尋舊事傷亡友,向往新生夢北疆,慰罷愁人情未已,低徊哦誦‘慣于’章”。(慣于章:魯迅先生詩“慣于長夜過春時”。)
請于收信后在四月一日,十五日,或五月一日起(看那天來得及)登渝中央和平報一周,其式如下:“嚴辰華弟,自汝離家已經數載,老母……汝妻……望速來信×××處轉 兄泰賢。”
假如時勢轉好可請酌情況向樵兄請托一次,能從侍從室方面著手,或有辦法。(弟現仍在軍統)又聽說莊明笙先生與此間當局關系甚好,則職教社方面或能轉托。能可獲得通訊的允許也方便不少。當然這些也許都是空想,本來不過聊借一說,望根據外面情形處理,總之不必勉強,尤其再不要發生不如意事。
昨晚匆促草成一信已寄交鐵樵兄處,內容與此相仿,不過此時幸得機會,寫得較為詳盡耳。
即祝
母親暨家人均康健
弟安上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