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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冬的一天,興國縣國民黨警察局正在審案。這時,一個背著書包負有特殊使命的男孩正在看過堂。他叫蕭華,是個12歲的學生。
原來這天上午,蕭華在縣城大街的一個斜巷口等待紅軍交通員來接頭。快到中午,交通員還沒有到。蕭華正焦急,突然看見警察押著一個人過來,這人正是蕭華要等的交通員。那人經過巷口時,瞅了蕭華一眼, 突然開口罵道:“小家伙,爺爺有什么好看?還不快回家。”蕭華機智地回 敬他說:“土匪你不要兇,等下有你好看! ”說罷,他轉身跑去跟中共地下縣委書記胡燦匯報。胡燦稍一思索,命令他快去警察局看過堂。
蕭華趕到警察局,發現門口加了雙崗。他走過去時,警察喝道:“滾開!局長有令,今天不許閑雜人等進去。”蕭華知道今天不能硬闖,便低 著頭想主意。
不久,靖衛團總帶著幾個劣紳往警察局趕來。蕭華靈機一動,急忙 跟上去。兩個看門警察點頭哈腰地跟團總打招呼,沒有注意蕭華。
蕭華來到大殿,只見警察局長大聲喝道:“給我搜!”一個警察上前 把交通員搜了一個遍,只找到一張毛邊紙。警察局長和靖衛團總把折成條子的毛邊紙拆開細看,沒有一點字跡。一個警察說:“局長,這紙說不 定是赤匪用藥水寫的密信呢,放進水里一浸就能顯字。”警察局長吩咐 打來一盆水,把紙放進去,紙上還是沒有一個字。交通員大聲笑道:“'那 是我的手紙,你們聞出味來沒有? ”警察局長氣得把水盆往墻角一踢說:“給我上刑!”
蕭華看著交通員受刑,心里非常難過。他看看墻角的紙片,心里琢磨著下一步的計劃。他把書包留在那里,悄悄離開去向胡燦匯報。胡燦聽完他的敘述,沉默片刻說:“他是個堅強的同志,你一定要想辦法把那 張毛邊紙拿回來。”
不一會兒,蕭華拎著一籃花生來到警察局門前說:“老總,剛才我看 過堂時把書包忘在里面了。”一個警察說:“讓小兄弟去拿一下吧!另一個警察回應道:“快去快出來!”
蕭華飛快地跑進空無一人的大殿,那張浸過水的毛邊紙還靜靜地躺在墻角。他迅速地把紙片放進書包,大搖大擺地走了出來。
胡燦拿到蕭華送來的毛邊紙,涂上藥水,立即顯出字跡,是紅二團配合興國縣城暴動的計劃書。1928年12月20日凌晨,興國暴動如期順利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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