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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區時期的清正廉潔,就是要求領導機關和領導,加強制度建設和創新,健全監督機制,懲治貪污腐化,反對官僚主義,通過率先垂范、 廉潔自律的表率作用,不斷清除不健康的思想和言行,提高覺悟,增強黨性,不斷推動革命戰爭和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造就勤政為民的政權。
一、實行民主政治,建立民主監督機制
伴隨著蘇維埃政權的建立,舊思想、舊風俗的影響和侵蝕越來越明顯,在一部分中出現了官僚作風、強迫命令、以權謀私、鋪張浪費等腐敗現象,不僅危害了蘇維埃政權的肌體,也將損害中國工農紅軍的戰斗力。蘇維埃政府在認真分析這些問題成因之后,“對癥下藥”,大力實行民主政治,建立民主監督機制,有效防止權力腐敗,促進廉政建設,鞏固紅色政權。
確定民主專政的理念。實行民主政治,是新生蘇維埃政權的主要建設內容。1931年11月7日,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其中規定:“中華蘇維埃政權所建設的是工人和農民的民主專政的國家。蘇維埃全政權是屬于工人,農民,紅軍兵士及一切勞苦民眾的。在蘇維埃政權下,所有工人,農民,紅軍兵士及一切勞苦民眾都有權選派代表掌握政權的管理” 。“在蘇維埃政權領域內的工人,農民,紅軍兵士及一切勞苦民眾和他們的家屬,不分男女,種族(漢,滿,蒙,回,藏,苗,黎和在中國的臺灣,高麗,安南人等),宗教,在蘇維埃法律前一律平等,皆為蘇維埃共和國的公民。” “凡上述蘇維埃公民在十六歲以上皆享有蘇維埃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直接選派代表參加各級工農兵會議(蘇維埃)的大會,討論和決定一切國家的地方的政治事務……選舉人無論何時,皆有撤回被選舉人及實行新選舉的權利”;并保障工農勞苦大眾言論岀版、集會結社、婚姻自主等當家作主的權利。
為體現民主政權性質,保障廣大勞苦大眾當家作主的權利,黨與蘇維埃政府實行和發展民主政治,建立健全民主政治制度。《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明文規定了工農兵代表大會在國家政權中的地位和作用。先后頒布《地方蘇維埃政府的暫行組織條例》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地方蘇維埃暫行組織法(草案)》,建立鄉(市)代表會議制,吸收廣大工農群眾直接參與基層政權民主管理,推動基層蘇維埃政權的民主化。頒布《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選舉細則》《蘇維埃暫行選舉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對選舉中的選民資格、選舉單位、選舉程序、選舉經費、 選民登記和候選人名單的公布等方面都做了明術規定,建立民主選舉制度,廣泛開展民主選舉運動。蘇區對民主政治和民主選舉的探索和實踐,保證了蘇區各級政府不僅是當時中國最廉潔的政府,也是最民主的 政府。
組織實施民主監督。蘇維埃政府民主監督的實踐,可以說從蘇維埃政府成立就開始了一場促進監督權力的變革。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就成立工農檢查機構,在“九部一局”當中,設立了中央工農檢查人民委員部,并作為政府的重要組成部門。同時,在“一蘇大會”上通過 了《工農檢查處問題的決議案》,明確代表工農和城市貧民的利益,有權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檢查和監督。為解決這些問題,黨和蘇維埃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促進民主監督的發展。1932年頒布《工農檢查部組織條例》,在檢查部下設立控告局,接受工農對于政府機關或國家企業的缺點和錯誤的控告事件。1934年1月《五中全會給二次全蘇大會黨團的指令》中強調:“工農檢查部應該極大的發揮它的檢查一切蘇維埃法令的執行,反對貪污腐化,反對官僚主義,與改善蘇維埃機關工作的戰斗作用。”
同時,還組織突擊隊,以突擊檢查某項國家機關或企業工作的形式, 發現官僚腐化問題。因此,在蘇區反貪污浪費運動中,除控告局外,突擊隊、臨時檢查委員會、輕騎隊、工農通信員、群眾法庭等形式的監督,發揮 了極大的作用。其中,以青年工人、農民以及勞動者組成的輕騎隊,經常明察喑訪蘇維埃政府機關,揭露和打擊各種官僚主義、消極怠工和貪污腐化現象。
輿論監督的實行,也是一種遏制消極腐化的有效措施。中央蘇區從中央到地方和紅軍部隊都辦有報紙和刊物,主要有《紅色中華》《斗爭》《紅星》《青年實話》等。《紅色中華》開設了 “突擊隊” “反貪污浪費” “鐵帚” “警鐘”,《青年實話》有“輕騎隊” “黑板”,《斗爭》有“自 我批評”等專欄,專門刊登批評稿件。媒體輿論監督,得到了黨和蘇維埃政府的支持與保護,1933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局常委、宣傳部部長兼中央黨報委員會書記張聞天,在《斗爭》發表了《關于我們的報紙》一文,提 出:“我們的報紙是革命的報紙,是工農民主專政的報紙,是階級斗爭的有力武器,我們對于一切損害革命利益,損害蘇維埃政權的官僚主義者, 貪污腐化分子,浪費者,反革命異己分子,破壞國家生產的怠工工人等,必須給以最無情的揭發與打擊,使他們在蘇區工農勞動群眾的面前受到唾罵、譏笑與污辱,使他們不能在蘇維埃政權下繼續生存下去,這樣來改善我們今后的工作,來教育廣大群眾。”
蘇維埃報刊在無情抨擊不良社會現象的同時,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從正面宣傳和表揚先進典型,樹立學習榜樣,為鞏固紅色政權發揮了重要作用。
民主監督各種舉措的有效實施,使消極腐化現象得到了遏制,對于蘇區的廉潔自律和中央蘇區紅色政權的鞏固發揮了重要作用,各級蘇維埃政府也成為清正廉潔的政府。
二、開展廉政教育,樹立勤政廉潔榜樣
紅色政權建立后,黨和蘇維埃政府不僅建立了各種新型學校,培養和造就革命,同時,十分重視廉政教育,教育不斷凈化思想靈魂,抵擋升官發財的誘惑,從思想上糾正個人主義、享樂主義等非無產階級思想,樹立遠大的共產主義理想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在蘇維埃政府內,加強教育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1933年11 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的《地方蘇維埃政府的暫行組織條例》強調:各級政府使其工作人員不可脫離群眾、不可貪污浪費,不可官僚主義腐化墮落。“蘇維埃應該最清楚的明了群眾的生活情形,迅速的確當的解決群眾的困難問題,熱烈的動員最廣大的群眾,為實現蘇維埃的每一決定每一任務而斗爭。任何脫離群眾,不明了群眾情形,不迅速解決群眾提出的問題,不從群眾的廣大的動員去進行蘇維埃工作,而只憑空談空喊甚至強迫命令的官僚主義,應該遭受最嚴厲的打擊。”同時,各級黨組織通過創辦蘇維埃大學、馬克思共產主義學校以及舉辦各類短期訓練班、在職教育,采取理論結合實際、 自修與講解相結合,多渠道,多形式,經常對、蘇維埃政府工作人員進行黨的宗旨、革命形勢、群眾觀點、工作方法等方面的教育,讓蘇維埃廣大以學習馬克思主義、政府法令、群眾工作和社會調查方式等,了解黨和蘇維埃政府的政策路徑。
毛澤東、朱德、周恩來等中央領導人率先垂范,為蘇區的廉政建設樹立了榜樣。他們在吃、住等方面,不享受特殊待遇,與普通同甘共苦。“紅軍中官兵伕薪餉穿吃一樣,軍閥里將校尉起居飲食不同”,這句流傳于紅軍部隊里的俗語,最能表現紅軍官兵的平等和紅軍領導的示范作用。身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澤東,經常親自幫助農民車水潤苗,修堤開荒。人民委員會主席張聞天,在《優待紅軍家屬禮拜六條例》頒布后,身體力行,積極參加“禮拜六”義務勞動,還上山砍柴送給紅軍家屬,解決紅軍的后顧之憂。朱德總司令與戰士拿一樣的津貼,常與戰士一起干活,“群眾及敵兵俘虜初次看見鼎鼎大名的四軍軍長那樣芒鞋草履、十分襤褸莫不詫異,若不介紹,至多只能估量他是一個伙夫頭,同時到現在伙夫頭三個字恰成了四軍軍長的綽號。”此外,還有黨和蘇維埃政府的很多領導人身體力行。創建贛東北蘇區的中共閩浙贛省委書記的方志敏,曾領導組建中國工農紅軍第十軍,先后任贛東北省、閩浙贛省蘇維埃政府主席,紅十軍政治委員。1934年11月,他奉命率紅軍北上抗日先遣隊北上,至皖南遭國民黨軍重兵圍追堵截,脫險后為接應后續部隊復入重圍,終因寡不敵眾,于1935年1月在江西被捕。國民黨士兵搜遍方志敏全身,沒有一文錢。獄中,方志敏寫下了《清貧》一文(手稿珍藏在中國國家博物館),其中的“清貧,潔白樸素的生活,正是我們革命者能夠戰勝許多困難的地方”至今仍閃耀著共產黨人崇尚廉潔的光輝。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1933年冬,為克服財政困難,約8萬名中央蘇區的“自帶干糧去辦公”,“節省每一個銅板為著戰爭和革命事業”,勤儉節約、艱苦奮斗成為整個蘇區的普遍風尚。江西省蘇維埃政府主席劉啟耀不要機關發伙食費,帶頭從家中帶米去吃。
三、加強制度建設,從嚴懲治貪污腐敗
蘇維埃政府成立前后,黨結合中央蘇區實際出臺了一系列規章制度, 杜絕官僚腐化。在贛南會議上通過的《黨的建設問題決議案》,清醒地指出黨內沒有嚴格執行紀律,在黨內與政權機關中滋生官僚腐化現象,明確黨的建設中心任務是要嚴肅紀律、反對官僚腐化。據統計,臨時中央成立后的1932年,2月頒布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暫行財政條例》,確立了統一的財政原則;12月,中央工農檢查人民委員部發了《關于檢查蘇維埃政權機關和地方武裝中階級異己分子及貪污腐化動搖消極分子問題》第2號訓令;1933年12月15日,由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副主席項英簽發了《關于懲治貪污浪費行為》第26號訓令,訓令指出:“(一)凡蘇維埃機關、國營企業及公共團體的工作人員利用自己地位貪污公款以圖私利者,依下列各項辦理之:(甲)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處以死刑;(乙)貪污公款在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處以兩年以上五年以下的監禁;(丙)貪污公款在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處以半年以上二年以下的監禁;(丁)貪污公款在100元以下者,以處半年以下的強迫勞動。(二)凡犯第一條各項之一者,除第一條各項規定的處罰外,得沒收其本人家產之全部或一部,并追回其貪污之公款。(三)凡挪用公款為私人營利者以貪污論罪,照第一第二兩條處治之。(四)蘇維埃機關、 國營企業及公共團體的工作人員,因玩忽職守而浪費公款,致使國家受到損失者,依其浪費程度處以警告,撤銷職務以至一個月以上三年以下的監禁。” 16日,中央財政人民委員部頒布了《統一會計制度》第12號訓令。
黨和蘇維埃政府在落實和完善已有政策的基礎上,又及時推岀有針對性措施。1933年12月,中央工農檢察部發布《怎樣檢舉貪污浪費》,從嚴懲治貪污浪費。這些政策措施越來越細,越來越實,越來越成體系,為廉政建設提供了多種渠道和重要保障。“在開展反官僚主義的斗爭中,蘇維埃的領導機關,必須盡可能的減少文件(而且文件要寫得明白通俗并切中問題的要點),多致力于實際工作方面的檢查與具體的活的指示。”為著達到這一目的,在蘇維埃機關內必須實行集體的討論,明確的分工,并建立個人負責制。
在加強制度建設的同時,黨和蘇維埃政府也加大懲治腐敗的力度。 從1932年2月至1934年10月,蘇維埃政府開展了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第一次反貪污、反對官僚主義斗爭。為進一步加大力度,中共中央在1933年9月17 日發出《關于成立中央委員會及中央蘇區省縣監察委員會的決議》, 在中央監察委員會未成立前,特設立中央委員會,省縣成立監察委員會,加強了反腐敗斗爭的領導,并査辦了一批大案、要案。具體有:
左祥云貪污案。1933年10月,為迎接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在瑞金召開,中央政府決定興建中央政府大禮堂、紅軍烈士紀念塔等“六大建筑”,將建筑施工任務交給“二蘇大會”基建工程所主任左祥云負責組織施工。可是,左祥云貪污公款(大洋246元),私開路條,并攜款潛逃, 盜竊軍事秘密地圖獻給國民黨軍,甚至企圖逃到湖南組織地主民團武裝進攻蘇維埃。中央工農檢查部根據群眾舉報,組織力量迅速查處了這一要案。1934年2月13日,蘇維埃最高法庭舉行公審,判決左祥云處以槍決, 并追究領導責任,對有關領導人分別處以監禁、罰苦役等。處決左祥云,一時震動蘇區。這是蘇維埃中央政府總務廳處級公務員受到法律嚴懲處以極刑的要案。
鐘鐵青腐敗案。鐘鐵青是蘇區江西省勝利縣蘇維埃政府主席。他伙同縣委書記鐘圣諒以及江西省蘇維埃政府總務處工作人員鐘學祥,與橋頭鄉不法富農朱偉奎勾結,將繳獲的鴉片私自倒賣,私吞贓款。鐘鐵青還貪污公款,以權謀私,生活腐化,作風敗壞。1932年4月間,中共江西省委書記李富春和省蘇維埃政府主席曾山,根據群眾舉報親自帶領調査組到勝利縣,查清了鐘鐵青等人的犯罪事實,撤銷了鐘圣諒、鐘鐵青職務。1933 年3月江西省蘇維埃政府裁判部舉行公審,判處鐘鐵青死刑,鐘圣諒監禁兩年。這是蘇區江西省的一起重要領導的貪污腐敗案件。
唐仁達貪污案。唐仁達為中央蘇區直轄瑞金縣蘇維埃政府財政部會計科長。1933年12月上旬,中央工農檢查部檢查瑞金縣財政部經費收支決算報告書時,發現浪費現象十分嚴重。尤其是會計科長唐仁達吞蝕各軍 政機關交來的余款、群眾退回的公債谷票等,變賣公家物件、谷子,隱瞞地主罰款共34項,貪污合計大洋2000余元。中央人民委員會根據中央工農檢查部和中央審計委員會的報告,決定將唐仁達交給最高法庭繩之以法。最高法庭判決唐仁達死刑,沒收其財產,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有關人員處以撤職查辦、警告處分。
陳景魁涉黑案。陳景魁是瑞金縣委組織部長,經常濫用職權,向群眾攤派索要財物,并勾結地痞流氓,欺壓群眾,橫行鄉里,強奸了三名婦 女。有一次,陳景魁見一少婦長得漂亮,便把她灌醉奸污,其丈夫知道后到區里告狀,被陳景魁收買地痞流氓打斷手腿。1932年5月,中央工農檢查部得到舉報后,部長何叔衡親自帶人到縣委組織部駐地黃柏村調查核實,隨后簽發了對陳景魁的逮捕令,卻很快收到了一封裝有子彈的恐嚇信。何叔衡見后堅定表示:“這幫惡棍若不除掉,民眾何得安寧,革命何能發展! ”當吋還有人傳話說情。何叔衡速戰速決,將陳景魁公審槍決,并嚴懲了有關地痞、打手。瑞金人民稱頌何叔衡為“何青天” 。
于都縣集體腐敗案。于都縣是中央蘇區的核心縣之一。該縣軍事部長劉仕祥勾結科員數人,造假賬,冒領動員費,私自分贓,貪污打土豪繳獲的鴉片煙土款項做非法生意;縣蘇維埃政府主席熊仙璧伙同縣委組織部部長、財政部部長等,貪污、挪用公款,以權謀私,做投機買賣;縣委書記劉洪清邀集城市工農檢查委員會主席劉福元等,利用公款合伙開店賣酒, 販賣食鹽、谷子,偷稅牟取私利;于都城區蘇維埃政府正副主席、工農檢查委員會主席和六名部長,都利用職權,經商牟私。這些不法行徑在群眾中造成極壞影響。毛澤東得知后立即委派中央政府副主席項英率領中央工作組到于都徹查,隨后按法定程序,于1934年3月組成最高特別法庭, 以最高法院院長董必武為主審,公開審判,判決縣蘇維埃政府軍事部長 劉仕祥等五人死刑,熊仙璧監禁一年。中央委員會撤銷縣委書記劉洪清職務。其他犯有貪污腐敗的黨政,也都受到黨紀、政紀和法律制裁。這一事件的查處,在中央蘇區引起極大震動。中共中央委員會、 中央工農檢查委員會在《紅色中華》以《檢舉于都縣貪污官僚》為題公開披露了查處內情。中央人民委員會主席張聞天為此專門撰寫了《于都事件的教訓》一文,向全中央蘇區黨政敲響反腐警鐘。
中央蘇區上述幾起大案要案的查處,引起了極大的震動,展示了黨和蘇維埃政府反腐倡廉的勇氣和決心。
1934年3月27日,《紅色中華》刊登了《關于中央一級反貪污斗爭的總結》,“經過二個多月,獲得了大的成績。所檢舉的機關有中央總務廳、招待所、財政、勞動、土地三部,糧食調劑局、貿易總局;國家企業有中央印刷廠、造幣廠、軍委印刷所、中央合作總社、郵政局、鎢礦公司、蘇大工程處;群眾團體有工農劇社、互濟總會、斗爭委員會等。被檢舉的分子有會計科長與科員10個,管理科科長及科員8個,總務處長3個,司務長4個,采辦科長及科員8個,財政處長3人,總務廳長1人,局長3人,所長1人,廠長2 人。其查出貪污款項2053.66元,棉花270斤、金戒指4個……貪污分子送法庭制裁的29人,開除公職的3人,包庇貪污與官僚主義者送法律的1人, 建設行政機關撤職改調工作的7人,給嚴重警告的2人,警告的4人。”
1934年9月11日,中央審計委員會發布了《關于四個月節省運動的總結》,報告中寫道:“我們可以夸耀著:只有蘇維埃是空前的真正的廉潔政府。”
中央蘇區的反腐倡廉多措并舉,多管齊下,形成震懾打擊腐化分子的強大合力,樹立了清正廉潔、勤政為民的風氣,贏得了民心,鞏固了蘇維埃政權。“只有蘇維埃是空前的真正的廉潔政府”,不僅成為蘇區的熱詞,也成為蘇維埃政府的真實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