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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11月中旬,中共鄱陽縣委秘密機關遭破壞,被捕的縣委書 記林修杰、特委軍事部長周菽菌慘遭國民黨反動派殺害,縣委秘書繆敏因為年輕而且身份沒暴露,所以只是被關,沒有被殺。國民黨縣政府放出話來,只要她家里交出400塊大洋,就可以保釋。
繆敏是弋陽縣繆家村人,乳名細妹,是最得父母疼愛的小女兒。 1927年,繆敏和方志敏結婚,新婚后僅三天,因黨的工作需要,方志敏和繆敏都各自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
在橫峰秘密組織年關暴動的方志敏,得知妻子被捕的消息后非常 著急。身邊的同志都勸道:“人命關天,敵人一旦知道細嬸的真實身份, 就必死無疑了,趕緊拿400塊大洋去救細嬋。”
方志敏心里雖然著急,但是對于同志們用公款救人的提議直接否 決了,他說:“我手中的錢不是自己的,而是公家的錢,一分一厘都要用 于革命事業,不能為救自己的妻子而喪失原則。”
方志敏對關心繆敏安危的同志說:“既然細嬸的身份沒有暴露,我 們想想其他辦法。”
方志敏連夜趕赴鄱陽,讓人設法與牢房中的繆敏取得了聯系,自己 則找到縣委機關的房東柳大娘,請她幫忙搭救繆敏。
縣衙門審案這一天,姓宋的縣長親自坐堂。柳大娘在堂上一 口咬定 繆敏是自己的遠房親戚,從弋陽到鄱陽來當用人,不會是共產黨。繆敏按照事先約定,所以她的陳述與柳大娘的話正好吻合。
在堂上,繆敏還一哭二鬧大叫命苦。那位宋縣長怎么看怎么覺得這 么年輕的姑娘的確不像共產黨。因此,第一次堂審沒有結案。
在接下來的第二次、第三次審案,柳大娘言辭不變,繆敏照樣又哭 又鬧。國民黨縣政府見拿不出任何憑據證明繆敏是共產黨,只好宣布當 庭釋放。
被關押40多天的繆敏終于獲釋,隨即坐船返回弋陽。
方志敏以他的膽略與智慧,成功救出愛妻。在至親的人面臨死亡威 脅時,方志敏始終不肯動用公款,表現出他廉潔清正的崇高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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