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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夫妻二人于中午到得秋溪,在鄉黨支部書記李松林家吃了中飯,黃昏時到達永新縣城。賀子珍找來了縣委書記劉真,特委書記毛澤東向他了解全縣分田的情況。聽了劉的匯報, 毛澤東說:“我們看永新一縣,要比一國還重要,必須用大力經營,建設一個黨與群眾的堅實基礎。在諸多的地方工作中,土地分配是最要緊的。”接著他問哪些地方的分田處于落后狀態。劉真說澧田區夏幽、塘邊的幾個鄉分田進展參差不齊,有的還沒有動靜。毛澤東說:“我同子珍到塘邊那里去。”
毛澤東與賀子珍第二天來到澧田,找區委了解情況,征求區委意見后便去了塘邊。兩人來到這個四五十戶人家的村莊,在農民周香姬家住了下來。
毛澤東與賀子珍接連幾天到各家各戶訪問,了解情況;隨后召開鄰近村莊上千人的群眾大會,斗爭掌握族權的豪紳徐美山; 建立了塘邊鄉工農兵政府,農民徐佩沂擔任主席;成立了土地委員會,徐幫勛為委員長。毛澤東對二徐說:“這五天內,我同賀子珍哪兒也不去,同你們丈量田畝,徹底分配下去。”
毛澤東在塘邊指導分田的事,很快地在附近各鄉農民中傳開了,那些還沒有開展分田的鄉村紛紛行動起來。
毛澤東與賀子珍在塘邊的日子里,對于在寧岡已經推行的幾項分田原則,如以鄉為單位分配,按人口平分,以原耕為基礎抽多補少等,通過召開座談會或在田頭向農民了解,考察其是否符合實際,以便總結經驗,指導湘贛邊界的分田運動。這是毛澤東來塘邊指導農民分田的用意所在。他除了自己到農村進行 地革命實踐的調查,還要求軍隊和地方也這樣做,當作一項 任務來完成。在寧岡縣的分田運動當中,他就作出了調査研究的表率。
井岡山的土地革命,最早在寧岡進行。1928年2月21日縣工農兵政府建立后,這項工作就在全縣鋪開了。這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完全由毛澤東為書記的前委在“前無成法”的情形下摸索進行的。實踐中遇到了一系列的問題,如沒收一切土地還是只沒收大地主的土地,大地主大到什么程度,是按人口平均分配還是按勞動力分配,是以鄉為單位還是以區為單位,或者是按自然村進 行,分配以后的土地所有權歸工農兵政府還是歸農民所有。后來的土地分配原則,都是毛澤東、譚震林、宛希先等人經過調查研究,在實踐的基礎上制定的。
寧岡的分田從2月下旬開始,轟轟烈烈地進行了十多天,全 縣4個區39個鄉,都把土地分配下去了。這期間,毛澤東與譚震 林、宛希先、龍超清、文根宗等人,將全部的精力放在這項工作上。縣委、縣工農兵政府更是不遺余力投入其中。廣大農民的分田熱情無比高漲,他們高興地說:“共產黨才是替窮苦農民謀利 益的,一下把這么多田送給我們,真是盤古開天地沒見過的好事!”
寧岡的分田,包括工農革命軍在酃縣的中村、桂東沙田等地 的分田活動,為湘贛邊界的土地革命積累了寶貴的經驗。這些經驗推廣到了湘贛邊界黨的“一大”以后的分田運動之中。
湘贛邊界黨的“一大”召開后,一場驚天動地的土地革命風暴席卷湘贛邊界,各縣按照邊界特委和工農兵政府的布置,把土地分配當成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譚震林回憶說:4月底朱毛會師后,特別是湘贛邊界黨的“一大”召開,制定七項政策,土地革命是重要的一條,成為井岡山根據地深入開展土地革命的標志。
中國共產黨建立以來,雖然把分配土地當作民主革命的主要內容,但只是停留在口頭和書面上,還沒有人來得及付諸實踐。如今,真正意義上的土地革命在井岡山開展起來。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深刻地知道中國革命的基本問題是農民革命,而農民問題的核心是土地問題。因為土地是農民的命根 子,只有使農民從地主豪紳手中分得了土地,才能給農民帶來根本的利益,共產黨和紅軍才能得到廣大農民的支持和擁戴,紅色政權才能得到鞏固。中國革命的歷史,最早將毛澤東等共產黨人推上了土地革命斗爭的舞臺。
毛澤東需要周圍有一群得力的助手,他讓譚震林出任邊界政府的土地部長,又對政府主席袁文才交代:“文才呀,讓割據區域的老百姓分到田地,是你袁主席的主要職責! ”特委書記擁有一支龐大的隊伍,這支隊伍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各縣黨、政 組織的負責,二是工農革命軍第四軍中一批有著地方工作經驗的。毛澤東把他們派到了各縣農村指導分田。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土地革命,符合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使他們獲得了千百年來世世代代渴求的生存之本——土地,真正成為土地的主人。他們以不可遏制的革命熱情,投身于這場偉大的變革之中。
當時,各地的分田運動,釆取了下列的步驟和分配辦法:
一、 建立領導分田的機構。
湘贛邊界的各級紅色政權——縣、區、鄉工農兵政府,普遍 地設有土地委員會,設委員長一名,委員5至7人,由同級工農兵代表會議選舉,都是對鄉域土地情況熟悉又富有斗爭積極性的農民。土地委員會的職責,首先是劃分階級,以階級成分決定是否分田,分什么樣的田;然后制定分田的方案,進行土地丈量,登 記田冊和發給田牌。有的鄉由工農兵政府主席兼任土地委員會委員長。
二、 以鄉為單位進行土地分配。
以鄉為單位進行土地分配,是前委在寧岡分田的實踐中確定的一項原則。開初分田時,出現過以自然村為單位分田,實踐 證明這個方法很不好,容易為地主、富農所利用;因為村與村之間的田地分布情況很不均勻,有的村莊一個大地主就占有數百畝、上千畝水田,而那些沒有大地主的村莊則田畝數量很少。以鄉為單位集中土地再加以平衡,村與村之間劃撥土地進行分配, 這個方法是比較好的,較之中共湖南省委在1927年8月19日制訂的《土地綱領》所規定的“以區為單位”前進了一大步。在鄉域內實行土地整合,再按實際情況加以劃撥,這一方法在寧岡的茅 坪、大隴、東上等地特別適用;因為這些地方是土籍民眾與客籍民眾雜居,兩籍之間的土地占有差別很大,如果不實行土地劃 撥,客籍民眾就分不到多少田。土地革命打破了土客籍之間、村與村之間的界限,使農民看到共產黨的土地革命是真正為貧苦農民著想的,更能調動他們的斗爭積極性。例如在山多田少的永 新小江區,釆用了兩三個鄉并為一個單位分田,這樣,統一調配性更大。
三、 按人口平均分田。 ‘
在按什么標準分田的問題上,開始時并無政策界定。中共中央在《湘鄂粵贛四省農民秋收暴動大綱》中規定:“農民協會組織 土地委員會,決定土地分配之方法。”這樣的規定,各地必定是各行其是,有的按人口 一律平分,有的按勞動力分配,有的則是小孩、老人得壯勞力者一半之田數,手工業者、地主一律照分。根據這種五花八門的分配方法,毛澤東帶著問題在一些農村進行考 察。他在塘邊期間,向農民作了專門調査。農民徐安壽全家5口 人,只有徐安壽本人能夠勞作;徐仔虎家7 口人,只有他夫妻倆是勞動力。他們對按勞動力分田大為不滿,認為這樣的分田“沒意思”。毛澤東從這些實際調査中覺得還是按人口平均分配較為合理。
四、 在原耕基礎上實行抽多補少、抽肥補瘦的原則。
開始時實行沒收一切土地重新分配的原則,即把所有土地打成一片,不分田主再行分配。這樣一來,自耕農就有意見了。他 們田地的收成剛剛夠著口糧,因此耕作非常精細,現在分給別人,橫豎不干。于是便有了以原耕為基礎的原則。后來發現,這個辦法雖說是從照顧自耕農出發,但對地主富農更為有利,貧雇農卻得利甚少;因為地主富農的田一般是肥田較多,而貧雇農的田大多數是“瘦田”。于是又想到了“抽肥補瘦”這一著,“把地主富農的好田按一定的比例抽出來,補給進田的貧雇農”。這樣就真正滿足了貧雇農對土地的要求。當年抽調在永新北鄉農村組織農民分田的譚冠三回憶說:“按4擔干谷一畝估計,分上、中、下三 種田造冊登記,分的時候按戶主人口比例以上、中、下搭配來分。”
土地革命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和激烈的階級斗爭。分田運動的紅色浪潮,猛烈地沖擊著封建地主、豪紳階級的經濟基礎與統治地位。在分田運動中,有些豪紳地主利用他們從前的社會地位及家族權威,恐嚇貧農,拖延分田的時間。到了無可拖延時, 就隱瞞土地實數,留下肥田,讓出瘦田。這種情況在永新南鄉發生最多。然而,農民堅決地用紅色政權的專政對付他們,對破壞分田情節惡劣的豪紳地主在群眾大會上公布罪行,予以處決。
邊界的土地革命斗爭,完全倚社于工農革命軍的軍事斗爭; 土地革命成果的鞏固,也是有賴于紅軍軍事上的勝利。每當紅軍占領一個地方,軍隊便協助地方黨組織建立工農紅色政權, 然后實行分田。1928年6月23日,紅四軍取得新、老七溪嶺大捷, 第三次占領永新縣城,軍委很快地把三個主力團分散到永新、蓮 花及安福的西南部,主要任務是組織農民分田。當時這些地方都已插了秧,就實行分青苗。
井岡山根據地的土地革命,是中國共產黨在一塊紅色區域內領導進行的第一次完整的土地革命運動。它的發展過程并非一帆風順,經歷了曲折風波。但作為中國革命進程中一項神圣、 新鮮的事物,毛澤東等共產黨人的實踐取得了巨大成功。
湘贛邊界黨重視對一年來土地革命實踐的總結。1928年3月 1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沒收土地和建立蘇維埃》的第三十七號通告,在土地分配問題上,要求以勞動力為標準分配。湘贛邊界黨在接到這個通告后,曾一度按照這個精神執行。誠如10月上 旬中共湘贛邊界第二次代表大會決議案中所說:“關于土地問題。接受中共對土地問題的通告,交特委討論,作最后決定。”湘贛邊界黨“二大”后,特委即著手制定土地法。經過兩個多月的數次討論和修改,于同年12月以湘贛邊界工農兵政府名義正式頒布了《井岡山土地法》。這是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我黨制定的第一部土地法規。但由于沒有任何經驗可以借鑒,這個土地法也存在一些不足甚至錯誤。這在后來制定《興國土地法》《贛西南蘇維埃 土地法》時,得到了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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