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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3月,中國共產黨的七屆二中全會在河北平山的西柏坡召開。面對即將取得的全國解放的勝利,毛澤東在這次全會的報告中,有這么一段令人深思的話:
“可能有這樣一些共產黨人,他們是不曾被拿槍的敵人征服過的,他們在這些敵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稱號;但是經不起人們用糖衣裹著的炮彈的攻擊,他們在糖彈面前要打敗仗。我們必須預防這種情況。奪取全國勝利,這只是萬里長征走完了第一步。如果這一步也值得驕傲,那是比較渺小的,更值得驕傲的還在后頭。 在過了幾十年之后來看中國人民民主革命的勝利,就會使人們感覺那好像只是一出長劇的一個短小的序幕。劇是必須從序幕幵始的,但序幕還不是高潮。中國的革命是偉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長,工作更偉大,更艱苦。這一點現在就必須向黨內講明白, 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我們有批評和自我批評這 個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武器。我們能夠去掉不良作風,保持優良作風。我們能夠學會我們原來不饉的東西。我們不但善干破壞一個舊世界,我們還將善于建設一個新世界。”
七屆二中全會的主要內容是準備迎接全國解放,將工作重點從農村轉移到城市。中國共產黨人面對的是一個并不熟悉的工作環境和內容,要部署的丁.作很艱巨,要討論的問題很多,但毛澤東為什么要在報告中用很大篇幅來告誡全黨這兩個“務必”?
素來強調“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的毛澤東,在起草這個報告時,是否在瑞金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時期、延安時期發生的一些事在心里響起了警鐘?
和紅軍流動作戰相比,蘇維埃政府機關的工作、生活條件相對改善和穩定,不知不覺中,一些人身上滋生出一些壞毛病,由小貪逐漸衍化為大貪。大家不愿看到的事情發生了。怎樣處理這樣的事情,將成為一個風向標。
當時的《紅色中華》報記載了處理這些案件的經過。
蘇維埃共和國反腐的第一案就發生在身邊。瑞金葉坪鄉葉坪村蘇維埃政府主席謝步升,原為暴動隊隊長,后來當上了村蘇維埃政府主席。在他看來,原來提著腦袋搞暴動,現在執掌政權了,也該像那些地主老財一樣享樂了。邪惡的種子遇到合適的土壤就開始發芽膨脹:他貪污公款,強奸婦女;殺害部隊掉隊軍醫,占有其財物;收購群眾的米用大斗,賣給政府用小斗;偷蓋中央政府管理科印章;生活腐化墮落,與地主老婆通奸并把自己的妻子賣了……時任瑞金縣委書記的鄧小平獲悉后,憤然表示:“這樣的腐敗分子不處理,我這個縣委書記怎么向人民群眾交代?”毛澤東明確表態:“腐敗不清除,蘇維埃旗幟就打不下去,共產黨就 會失去民心!” 1932年5月5日,瑞金蘇維埃裁判部舉行公審,“判決謝步升槍決”。5月9日,中央政府的臨時最高法庭開庭終審,維持原判:把謝步升處以槍決,在3小時內執行,沒收個人一切財產。
第二個案子發生在蘇維埃中央政府的內部。1933年10月,為迎接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在瑞金召開,中央政府決定興建中央政府大禮堂、紅軍烈士紀念塔等“六大建筑”,將建筑施工任務交給“二蘇大會”基建工程所主任左祥云負責。可是,左祥 : 云卻貪污公款大洋246元,私開路條,并攜款潛逃;盜竊軍事秘密地圖獻給白軍;甚至企圖逃到湖南組織地主民團武裝進攻蘇維埃。中央工農檢查部根據群眾舉報,組織力量迅速查處了這一要案。1934年2月13日,蘇維埃最高法庭舉行公審,“判決左祥云處以槍決”。這是蘇維埃中央政府總務廳處級公務員受到法律嚴懲處以極刑的要案。
影響和震動較大的是雩都縣集體腐敗案。雩都縣是中央蘇區的核心縣之一。該縣軍事部長劉仕祥勾結科員數人,造假賬,冒領動員費,私自分贓,貪污打土豪繳獲的鴉片煙土款項做非法生意;縣蘇維埃政府主席熊仙璧伙同縣委組織部長、財政部長等,貪污、挪用公款,以權謀私,做投機買賣;縣委書記劉洪清邀集城市工農檢查委員會主席劉福元等,利用公款合伙開店賣、酒販賣食鹽、谷子,偷稅牟取私利;雩都城區蘇維埃政府正副主席工農檢查委員會主席和6名部長,利用職權,經商牟私。這些不法行徑在群眾中造成極壞影響。毛澤東得知后,立即委派中央政府副主席項英率領中央工作組到雩都徹查。隨后按法定程序,于 1934年3月組成最高特別法庭,以最高法院院長董必武為主審,公開審判,判決縣蘇維埃政府軍事部長劉仕祥等5人死刑,熊仙璧監禁一年。中央委員會撤銷縣委書記劉洪清職務。其他犯有貪污腐敗的黨政,也都受到黨紀政紀和法律制裁。這一事件的查處,在中央蘇區引起極大震動。中共中央委員會、中央工農檢查委員會在《紅色中華》以《檢舉雩都縣貪污官僚》為題公幵披露了查處內情。剛剛在“二蘇大”上當選的中央人民委員會主席張聞天為此專門撰寫了《雩都事件的教訓》一文,向全中央蘇區黨政敲響反腐警鐘。
從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成立,到紅軍長征離幵中央蘇區,3 年時間里,查處的腐敗案還有鐘鐵青腐敗案、唐仁達貪污案、陳景魁涉黑案。涉案的當事人都受到新生共和國法律的嚴厲制裁。 腐敗得到了遏制。
1944年,郭沫若先生的一篇史學論文《甲申三百年祭》在重慶發表。郭文列舉大量史實,得出-個結論:導致明朝滅亡并非李自成的義軍;李自成的迅速垮臺并非因吳三桂引清軍人關。 他們的滅亡和垮臺,主要原因都是內部的腐敗。此文一出,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反響。當時延安正在幵展整風運動,在毛澤東看到郭沫若的文章很是重視,立即批示將文章印發全黨,作為整風的教材。
1945年夏,民主人士黃炎培和幾位參政員訪問延安,留下了與毛澤東“窯洞對”的一段歷史對話。
68歲的黃直言相問:“我生六十余年,耳聞的不說,所親眼見到的,真所謂‘其興也浮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團體,一地方,乃至一國,不少單位都沒有能跳出這周期率的支配力。大凡初時聚精會神,沒有一事不用心,沒有一人不賣力,也許那時艱難困苦,只有從萬死中覓取一生。既而環境漸漸好轉了, 精神也就漸漸放下了。有的因為歷時長久,自然地惰性發作,由少數演為多數,到風氣養成,雖有大力,無法扭轉,并且無法補救。也有因為區域一步步擴大了,它的擴大,有的出于自然發展,有的為功業欲所驅使,強求發展,到人才漸見竭蹶,艱于應付的時候,環境倒越加復雜起來了,控制力不免趨于薄弱 了。一部歷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榮取辱’的也有,總之沒有能跳出這周期率。中共諸君從過去到現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條新路,來跳出這周期率的支配。”
52歲的毛澤東短暫思考后肅然相答:“我們已經找到了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還有令毛澤東印象深刻的“黃克功事件”。1937年10月5日,延安抗日軍政大學第六大隊大隊長黃克功因為逼婚,在延河畔槍殺了陜北公學女學員劉茜,由一個革命的功臣墮落為殺人犯。事件發生后,中共中央高度重視,并在毛澤東的主持下召開會議, 經過慎重討論,決定將黃克功處以死刑。1937年10月12日,經陜甘寧邊區局等法院判決,死刑立即執行。這件事被稱為“黃克功事件”。
執行那天,就在黃克功走到會場邊時,一匹快馬在刑場外停下,一位工作人員翻身下馬,向刑庭審判長雷經天走去。原來, 黃克功在審判前,專門給毛澤東寫了一封信,他承認了自己的罪行,請毛主席定奪。
毛澤東在給雷經天的信中說:
“你及黃克功的信均收閱。黃克功過去的斗爭歷史是光榮的, 今天處以極刑,我及黨中央的同志都是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一個共產、紅軍而有如此卑鄙的,殘忍的,失掉黨的立場的,失掉革命立場的,失掉人的立場的行為,如赦免他,便無以教育黨,無以教育紅軍,無以教育革命,根據黨與紅軍的紀律,處他以極刑。正因為黃克功不同于一個普通人, 正因為他是一個多年的共產,正因為他是一個多年的紅軍,所以不能不這樣辦。共產黨與紅軍,對于自己的與紅軍成員不能不執行比一般平民更加嚴格的紀律。當此國家危急革命緊張之時,黃克功卑鄙無恥殘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處死,是他自己的行為決定的。一切共產,一切紅軍指戰員,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黃克功為前車之鑒。請你在公審會上,當著黃克功及到會群眾,除宣布法庭判決外,并宣布我這封信。”
毛澤東的信很短,但字字千鈞,表達了中國共產黨人絕不容忍自毀長城的事情發生。
這些事情都發生在相對穩定的環境時期,現在就要進京了, 應當向大家提出警示:我們還只是萬里長征走完了第一步,今后的路更長。
毛澤東發出“兩個務必”的告誡后沒過多久,1949年的3 月,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由西柏坡出發, 挺進北平。臨行前,毛澤東把中央直屬機關和警衛人員召集起來,語重心長地告誡大家:“我們就要進北平了。我們進北平,可不是李自成進北京。他們進北京腐化了,我們共產黨人進北平是繼續干革命,建設社會主義,直到共產主義。”毛澤東把進北京稱之為“進京趕考”。
和戰爭年代談武裝斗爭、統一戰線、群眾工作不一樣,此時將要進入和平建設時期,毛澤東思考和面對的,是黨的建設。
歷史的教訓,身邊的案例,民主人士善意的提醒,不得不讓人有所警覺了。
七屆二中全會提出的“兩個務必”穿越時空,至今仍令人振聾發聵。“也許我們走得太遠,以致忘記了為什么出發”,可我們并沒有走多遠啊!
建設清正廉潔有為的無產階級政黨,馬克思的設計中沒有,列寧的實踐時間短還沒遇到,而中國共產黨遇到了。這是毛澤東以無產階級領袖的警覺,提出了這一命題。
新中國成立不久后發生的劉青山、張子善貪污腐敗案,證明了毛澤東的擔憂和警覺并非杞人憂天。
兩人都是戰爭年代打拼過來的我黨高級。
劉青山,雇工出身,193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天津地委書記、中共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張子善,學生出身,193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共天津地委副書記、天津專區專員、中共天津地委書記。
經調查,在1950年至1951年兩人擔任天津地區領導期間, 貪污盜竊地方糧款、防汛水利專款、救災糧款、家屬救濟糧款;克扣修理機場民工供應補助糧款,賺取治河民工供應糧款,倒賣治河民工食糧;此外還以修建為名騙取銀行貸款。在獲非法暴利、大量貪污之后,他們任意揮霍,過著腐化的生活。經查證, 劉青山從“機關生產”中私用1.84億元(舊幣,1萬元等于新幣 1元。下同),張子善私用1.94億元(舊幣)。兩人貪污、盜用、 騙貸等各項總計達171億多元(舊幣)。
1951年11月29日,華北局將河北省委關于逮捕劉、張二人 的請示討論后,向黨中央、毛主席做了書面報告。
11月30日,毛澤東在中央起草的轉發這一報告的批語中指出:“華北天津地委前書記劉青山及現書記張子善均是大貪污犯,已經華北局發現,并著手處理。我們認為華北局的方針是正確的,這件事給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區黨委提出了警告,必須嚴重地注意被資產階級腐蝕發生嚴重貪污行為這一事實,注意 發現、揭露和懲處,并須當作一場大斗爭來處理。”
據薄一波回憶,毛澤東對處決兩人的意見很堅決:“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二十個,二百個,兩千個,兩萬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
不僅只考慮到目前這兩個人的命運,毛澤東的思緒走得很遠,他考慮的是全黨的走向和命運。
1951年12月4日,中共河北省委做出決定,報中央華北局批準,將劉青山、張子善開除出黨。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判處劉青山、張子善死刑。
河北省委根據中央領導的指示,做出四項決定:一、子彈不打腦袋,打后心;二、斂尸安葬,棺木由公費購置;三、二人之親屬不按反革命家屬對待;四、二人之子女由國家撫養成人。
這個決定向劉青山、張子善做了傳達。二人聽后,放聲痛哭。
中國共產黨有自己的紀律,新中國有自己的法律,法不容情;但中國共產黨人也是有情感的。法歸法,情歸情。
新中國反腐第一聲槍響,全中國都感到了震撼。
槍響時,人們是否還聽到西柏坡的歷史回聲?